公告日期:2022-08-12
浙江依特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2-032
证券代码:832886 证券简称:依特诺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浙江依特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依特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收
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出具的《关于终止浙江依特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416 号)。
一、终止挂牌决定主要内容
“你公司未能在持续督导协议解除后三个月内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司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你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我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你公司股票
自 2022 年 8 月 29 日起复牌,并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
我司对你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依特”。
浙江依特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2-032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你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我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你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二、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和终止挂牌日期
若公司未在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 2022 年 8 月 29 日起复牌,
并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
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依特”。
三、 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公司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冯易乐
联系电话:0577-23830887
2、主办券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朱一秋
联系电话:18501600889
浙江依特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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