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浙江依特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2-018
证券代码:832886 证券简称:依特诺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浙江依特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
专项说明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保留意见的基本情况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浙江依特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
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天平审【2022】0382-1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的内容为: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依特诺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中温州展腾电
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腾公司”)3,710.01 万元、温州银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康公司”)473.50 万元,合计 4,183.51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4,183.51 万元。经追查会计凭证发现,这些预付账款余额是由多年度多笔银行转账交易形成的,相关《付款申请单》用途注明“付款”或“付货款”,相关银行付款凭证上用途注明“付货款”或空白,账面上未见购货记录,这些支付款项相关的具体采购内容也不明确。鉴于上述情况,我们无法就上述款项的性质、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款项余额及其坏账准备作出调整。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是公司 2021 年
浙江依特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2-018
预付款项数额还较大。针对审计报告所强调事项,公司已经积极采取了措施,具体如下:
(1)依特诺公司与展腾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签订《预付款
确认及返还计划协议》,协议约定展腾公司将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返还 297.70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返还 1,000.00 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返还剩余款项 2,772.21 万元,分 3 次返还全部
款项。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展腾预付款确认返还了 359.90 万元。
(2)依特诺公司与银康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签订《预付款
确认及返还计划协议》,协议约定银康公司将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65.00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返还 150.00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返还剩余款项 288.50 万元,分 3 次返还全部款项。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银康预付款确认返还了 3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预付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浙江依特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