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3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柏新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剩余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核查方法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有关的银行账户相关资料、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2、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采购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资料;
3、核实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股票发行方案中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共计完成股票定向发行 2 次,累计共募集资金 231,398,400.00 元,
分别为:2015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7,660,000.00 元,2017 年第二次股票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43,738,400.00 元。其中,2015 年第一次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度使用
完毕;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2017 年公司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
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股票发行方案》”),该议案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经公司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7年8月16日出具的《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122号),公司本次共发行股票 8,13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7.68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43,738,4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设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新厂、建设研发销售管理中心)、偿还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补充流动资金。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
师报字[2017]第 ZA15600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17 年 6 月 16 日止,公司上述股票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 143,738,400.00 元已经全部到位。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公司已按照《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的有关规定,建立并披露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各方面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已与主办券商及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嘉定封浜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嘉定封浜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和美金账户(银行账号分别为:03828800040027661、09040714040000133),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布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经核查,自 2017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取得《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后,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在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43,738,400.00 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
的规定,该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设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新厂、建设研发销售管理中心)、偿还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母公司-惠柏新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累计金额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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