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2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832859 证券简称:晨越建管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4月10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10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87,771,691.0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8,717,201.04 元。
董事会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兼顾了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确认该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会议文件,我们认为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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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成都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有关议案所列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有关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与各相关议案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相关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有效。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成都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确认并授权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在 1 年内可滚动购买。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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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授权日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出发制定了公司 2023 年度的理财投资方案,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确认该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会议文件,我们认为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并授权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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