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6
信达证券
关于赛浪车联汽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信达证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赛浪车联汽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浪车联”)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近日在日常持续督导工作中,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 现:赛浪车联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 务,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刘顺钊被采取限制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限制消费对象:刘顺钊
执行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0)京 0108 执 16185 号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刘顺钊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顺钊 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将对公司声誉产生负面影响,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信达证券作为赛浪车联的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后,已在第一时间 通知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公司的治理情况,必要时做好 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出具了限制消费令,在一定程度上会影 响公司的声誉,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鉴于此,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20)京 0108 执 16185 号)
信达证券
2021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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