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4
扬州佳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扬州市平山路2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临苏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吴浩汀、陆志伟、张碧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不分配》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利润不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或www.neeq.com.cn)发布的《扬州佳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2)、《扬州佳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议案
1.议案内容:
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张临苏、邓志东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1、公司于2018年向魏县聚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污水处理系统共计3,431,034.47元。魏县聚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扬州佳境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发生之时与公司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临苏控制,公司持股10%)持股40%的企业,因此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2、公司于2018年下半年向扬州佳境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物流费45,720.72元。交易发生之时扬州佳境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临苏控制、公司持股10%,因此构成公司的关联方。现就上述两项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张临苏、邓志东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2018年度财务审计时聘请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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