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0
芝星炭业
NEEQ : 832740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Fujian Zhixing Activated Carbon Co.,Ltd.
半年度报告
2023
重要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魏安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波保证半年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
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
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本报告不存在未按要求进行的事项。
目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3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5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17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19
附件Ⅰ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85
附件Ⅱ 融资情况 ......85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
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
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芝星股份、芝星炭业 指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由福建省建瓯市芝星
活性炭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芝星有限 指 福建省建瓯市芝星活性炭有限公司,公司的前身
股东(大)会 指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公司股东董事会
监事会 指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公司股东监事会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三剩物 指 采伐剩余物(指枝丫、树梢、树皮、树叶、树根及藤
条、灌木等)、造材剩余物(指造材截头)和加工剩余
物(指板皮、板条、木竹截头、锯末、碎单板、木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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