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星炭业:五矿证券关于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27
五矿证券
关于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五矿证券作为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司法拍卖等相关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福建中创建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公司股东魏安国拒不履行回购其 180 万股股份的义务为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回购款 1316.91 万元及违约金
1201.68 万元。该案件详见公司 8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公告的《关于股东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福建中创建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因上述案件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公司股东魏安国持有公司股份 17,989,928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34.6%。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10,764,928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225,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建瓯市人民法院财产保全告知书》(【2021】闽 0783 执保 109 号)
五矿证券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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