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6
公告编号:2023-044
证券代码:832727 证券简称:景心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
券
广州市景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 307 号 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晓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179,0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76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3 人,董事张晓伟先生、施清毅先生因工作出差,
与会议时间冲突缺席;
公告编号:2023-044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1 人,监事刘柳芳女士、黄嫣娜女士因工作出差,
与会议时间冲突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股东魏伟芳滥用股东权利的行
为采取必要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2023年11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四位合计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案,认为股东魏伟芳的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严重妨碍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的商业信誉、业务开展、授信审批等各方面均造成了重大不利影响,故提议公司对股东魏伟芳提起诉讼并要求其赔偿。
结合上述实际情况,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对单独持有公司 4.6512%股份的股东魏伟芳提起维权诉讼,要求股东魏伟芳就其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2,218,3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469%;反对股数2,960,6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3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张伟、汪友杰、徐蓓佳、广东佰聚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东均未参会。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州市景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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