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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长江承销保荐
关于唐山华莱士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承销保荐作为唐山华莱士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 华莱士”)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股票交易继续被实行风险警示 不适用
2 生产经营 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股票交易继续被实行风险警示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中证天通(2024)
证审字 21110016 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ST 华莱士归属
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仍然为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行风险警示。
2、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段落、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特殊段落内容如下: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莱士公司累计亏损 5,093,237.88 元,2023 年当年净利润
-448,400.94 元,资产负债率 1616.57%,已经资不抵债。收入大幅下滑,经营现金流严重不足, 2023 年度在公司账面未对主要管理人员及造价师计提及发放职工薪酬。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华莱士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该事项段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所述,
2023 年 7 月 26 日,收购人乐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亭集团”)和
河北锦绣绿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绣绿山”)与华莱士公司股东李红玲、付志红、汪建新、姚国佳、申爱臣、鄢小芳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交易完成后,乐亭集团、锦绣绿山对华莱士拥有的权益将由 0%变为 100%。截止 2023年 12 月 31 日,华莱士公司股东股权变更手续尚未完成。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根据该《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收入继续大幅下滑且不足 100 万元;2023
年继续亏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5,093,237.88 元,累计
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资产为-2,033,076.31元,已资不抵债,且流动负债远高于流动资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明显不足。另外,2023 年度在公司账面未对主要管理人员及造价师计提及发放职工薪酬,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为 0 元。
综上,ST 华莱士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暂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如前所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行风险警示;公司 2023 年度收入大幅下滑且继续亏损,累计未弥补亏损远超实收股本总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指导和督促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针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发布了相关公告,同时发布本风险提示公告。主办券商将持续跟踪风险事项进展,督导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证天通(2024)证审字 211100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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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