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2703 证券简称:佳德联益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沈阳佳德联益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沈阳佳德联益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先明主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编制《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结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
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 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 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0 号——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的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 出公司 2023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依法履行 了监事的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
明》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4-01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沈阳佳德联益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