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2686 证券简称:育星达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银川育星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其他方式。 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时,现有股东不
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
(七)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应当根据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律、法规或政府监管机构规定的方式进行。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竞价或做市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公司股份 (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一条规定收购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项(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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