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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30
公告编号:2020-009
证券代码:832686 证券简称:育星达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银川育星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银川育星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审计公司包括 2019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
光华审会字(2020)第 221024 号】和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 221010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专项说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如财务报表所述,育星达公司近年持续亏损、财务状况持续恶化,2019 年发生亏损 1,884,744.34 元,期末流动资产 3,033,423.22 元,流动负债 10,282,046.98 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7,248,623.76 元,期末已逾期短期借款 579.02 万元,期末已逾期网络借贷 135,687.82 元,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我们无法取得与
公告编号:2020-009
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育星达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育星达公司的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育星达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对银川育星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 221010 号】
公告编号:2020-009
2、《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
银川育星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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