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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30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银川育星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及股票转让将被实施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盛证券作为银川育星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2019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 光华审会字(2020)第 221024 号)及《关于对银川育星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 (2020)第 221010 号),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如下:
(1)育星达公司 2019 年发生亏损 1,884,744.34 元,期末流动资产
3,033,423.22 元,流动负债 10,282,046.98 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7,248,623.76 元,期末已逾期短期借款 579.02 万元,期末已逾期网络借贷 135,687.82 元,该网络借贷综合资金成本 37.50%,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育星达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2)如财务报表附注“九、1”所示,育星达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违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彬(董事长兼总经理)及其配偶王雪琴个人借款提供担保 30 万元,并涉及诉讼。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违规担保责任的承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基于育星达公司内部控制失效,我们无法确定是否还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违规对外担保。
(3)育星达控股子公司宁夏艾乐斯教育培训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通过其应付款转给关联方 18.01 万元,归还 6.80 万元,期末尚有 11.21 万元
未归还。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转出资金的合理性发表意见。
(4)如财务报表附注“九、6 及九、7”所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个人逾期借款及被追偿债务合计 336.45 万元,未到期借款 200 万元,由于审计范围受限,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以确定该部分借款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亦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借款事项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2、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育星达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 221024 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育星达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142,669.52 元,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 5,000,000 股,未弥补亏损已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育星达于 2020 年 4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并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股权质押及冻结事项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虎彬累计质押 2,800,000 股,其控制的银川金讯通投
资有限公司质押 500,000 股,合计质押 3,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
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此外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李虎彬冻结金额为 109.83 万元、56.35 万元;银川金讯通投资有限公司冻结金额为 100 万元,上述股权冻结尚未解除。可能存在尚未
查明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对公司的日常督导,主办券商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国盛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银川育星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并督促 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议及披露。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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