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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08 15:33:19 股吧网页版
诺之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8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32630 证券简称:诺之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浙江诺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30 日 09:00-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3-020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630 诺之股份 2023 年 12 月 2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名吴陆明、吴思敏、金福仙、吴小婷、茅利月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与第三届相比,吴陆明、吴思敏、金福仙、吴小婷、茅利月均为连选连任。上述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暨抵押担保及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关联方吴陆明、富国珍拟为公司 2024 年度银行授信或贷款提供无偿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 2024 年度拟向交通银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向浙商银行申请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向浙江海宁农商银行申请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的授信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一年,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以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作为抵押,签署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其中,交通银行、浙商银行、浙江海宁农商银行最高额抵押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7000 万元、5100 万元和 4700 万元。交通银行授信由关联方吴陆明和富国珍无偿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为 5,170.00 万元;浙商银行、浙江海宁农商银行授信由关联方吴陆明、富国珍和吴思敏无偿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分别为 4,430.00 万

公告编号:2023-020

元和 3,000.00 万元。

公司子公司海宁诺之皮草时装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壹仟零捌拾柒万元整的授信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一年,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由关联方吴陆明和富国珍无偿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为1,087.00 万元。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最终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拟提名林梅、张明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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