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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9-13
公告编号:2021-022
证券代码:832630 证券简称:诺之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浙江诺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吴陆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3,930,5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在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 人,出席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1-022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对诺之智能时尚产业园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的贷款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壹仟伍佰万元使用期限为一年,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其余壹仟伍佰万元使用期限为十年,每年等额还款;公司拟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作为抵押,由关联方吴陆明、吴思敏、富国珍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3,930,57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担保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关联股东吴陆明、吴思敏、富国珍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诺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浙江诺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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