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2614 证券简称:旺大集团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了实现集团总部、广州旺大及萝岗分公司三合一办公,建立广州研发基地,计划购买位于黄埔区荔红二路与开泰大道交界处一块占地 6575 平方米的商业用地,建设成商业办公楼,以此作为旺大集团总部经济、管理运营中心和研发中心。拟与广东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科源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倍恒建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东科合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合作申购土地及办公楼建设。拟成立的广东科合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广东德恒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占比 25%(投资 250 万元),旺大集团占比 25%(投资 250 万元),广东科
源建设有限公司占比 25%(投资 250 万元),广州倍恒建材有限公司占比 25%(投
资 250 万元)。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 197 号 515 房。经营范围:主营
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土石方工程施工;办公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药物临床试验服务。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方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30%以上。”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审字[2024]24001900025
号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
产总额为人民币 36,274.68 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的期末净资产额为人民币15,334.49 万元。
本次对子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250 万元。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69%;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1.63%,综上,本次对子公司投资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广东科合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投资设立的参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药物临床试验服务。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科合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 197 号 515 房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普通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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