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2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2608 证券简称:ST 天禹星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辽宁天禹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辽宁天禹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0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在以下时点首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全国股转公司作出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二)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在次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等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如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股票挂牌。
三、挂牌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2022 年 3 月初,新冠肺炎疫情再次肆虐,公司所在的沈阳市一度有一地被
调为高风险地区、三地被调为中风险地区。公司及公司的客户、供应商等均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采取非城市保障型企业停止运营或居家的办公方式。在年报编制最关键的一个月时间里,公司年报编制人员克服疫情带来的种种困难,积极与审计机构、各银行沟通;协调各方客户及供应商配合审计工作,将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
公告编号:2022-013
目前,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正在按计划有序进行:2021 年年度报告的初稿
已经完成,审计报告正在进行审计机构内核程序。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公司因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次一会计年度结束的首个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全国股转公司作出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四、公司和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86202079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10-68080668
辽宁天禹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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