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2592 证券简称:群龙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襄阳群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政
公告编号:2024-010
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该变更符合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
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
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执行企业会计解释第 16 号对本公司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襄阳群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4-010
(二)《襄阳群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襄阳群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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