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4
证券代码:832590 证券简称:恒德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恒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0年4月14日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不含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公司设立会议现场,参会人员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8 日 9:30~11:3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590 恒德股份 2020 年 5 月 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吴波、戴敬娟律
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桃园路 1 号南西海明珠大厦 F 座 1509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董事会基本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现将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重点工作拟定《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督职责,拟定《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13)和《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4)。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依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
算的实际情况编制《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20)020201 号《深圳市恒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19 年度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672,228.65 元。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议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司 2020 年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结合公司财务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时基于双方良好合作,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深圳市恒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年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是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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