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7
公告编号:2022-006
证券代码:832590 证券简称:恒德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恒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 系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 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 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 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
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
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
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
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
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
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
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
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
公告编号:2022-006
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公司及时完善公司章程内容,设置专门条款,充分保护终止挂牌过程中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恒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恒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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