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2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32590 证券简称:恒德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恒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1年4月20日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不含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采用公司设立会议现场,参会人员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现场和通讯两种方式表决。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 9:30~11:3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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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590 恒德股份 2021 年 5 月 2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桃园路 1 号南西海明珠大厦 F 座 1509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0 年经营管理重点工作拟定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督职责,拟定《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3)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4)。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编制《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经营资金充裕,增强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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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司 2021 年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结合公司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需要,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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