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2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32590 证券简称:恒德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恒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桃园路 1 号西海明珠大厦 F 座 1509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何丽庄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监事叶延瑞因在外地出差缺席,委托监事何丽庄代为表决。
公告编号:2021-00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的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基础层挂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一般公司)》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 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
3)董事会提交的 2020 年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其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1-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发展需要,提议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深圳市恒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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