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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09
证券代码:832577 证券简称:优美特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优美特(北京)环境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30 日 10:00。
预计会期 0.5 天。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577 优美特 2021 年 4 月 2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吴小慧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经完成 2020 年度的各项工作,并以前述工作为基础编制完
成《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监事会已经完成 2020 年度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组织编制完成《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组织编写了《2020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客观反映公司 2020 年财务情况及运营情况。
(四)审议《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审议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根据《公司法》以及《优美特(北京)环境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依据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拟定了 《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优美特(北京)环境材料科技股 份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24)及《优美特(北京)环境材 料科技股份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5)。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增长的需求,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 益,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优美特(北京)环境材料科技股 份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八)审议《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优美特(北京)环境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追 认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21-027。
(九)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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