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1
关于对浙江亨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的问询函
公司一部问询函【2024】第 044 号
浙江亨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亨戈股份)董事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主办券商披露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及 2023 年年
报,2023 年你公司期末预付账款余额为 482.00 万元,同比增长 11.94%,账龄 1 年以上的余额占比为 31.65%。其中,你公司预付第一大供应商浙江大豪明德智控设备有限公司122.11万元,占当期向其采购金额的 82.08%。
2023 年底,你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606.92 万元。
其中,按款项性质来看预付货款转入其他应收款的余额为187.76 万元;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来看,你公司应收浙江共想建设有限公司有暂借款及房租合计 396.12 万元,主要系浙江共想建设有限公司承接建筑工程业务,采购材料导致资金紧张,公司向其提供 420
万以内的流动资金借款所致,借款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2022 年 1 月、12 月,你公司就上
述该笔对外借款及延期等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议。
另外,你公司近年持续存在对长期挂账且无望收回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处理的情形,其中
2023 年核销应收账款 109.57 万元、其他应收款 88.30 万元。
请你公司:
(1)逐一列示 2023 年底报告期末预付款项及预付账
款转入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预付对象、与预付对象的合作内容、合同总价款、预付比例、预付金额、期后结转情况、账龄分布、坏账计提情况、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等;
(2)结合问题(1)的回复、同行业预付账款的支付比例情况、与预付对象主要合同条款、采购周期、生产加工周期等,说明预付浙江大豪明德智控设备有限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如有)比例较高的原因,是否采取必要的财务管理措施降低预付款比例,以及 1 年以上预付账款未结算、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的合理性,供应商是否仍具有履约能力,公司是否面临下游客户的诉讼风险;
(3)结合你公司经营情况、可用货币资金、现金流量、业务往来情况等,说明向浙江共想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并结合该借款方资信情况,说明上述借款是否具有可收回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说明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相关交易是否均已履行相关决策及审议程序,是否已及时披露,交易对手方是否与你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可能造成利
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前述预付款及借款资金流转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的情形,是否最终流向你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利益相关方,是否形成非经营性占用;
(5)详细说明 2023 年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
形成时间、欠款方成立时间、交易背景、回款情况、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无法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对应收入确认的依据,是否具有真实性。
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范围、核查方法及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披露,并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于 5个交易日之内将有关材料发送至监管员邮箱。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年 6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