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9
关于对长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43 号
长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制药)董事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关于经营业绩
根据你公司年报披露,公司主营产品为成品药和医药中间体,成品药为代理销售模式,医药中间体为直销模式。2022 年你公司营业收入 320,664,375.47 元,同比增长 34.75%,其中医药中间体营业收入172,482,052.42 元,同比增长 47.82%,其他业务收入 12,887,137.58元,同比增长 142.48%。报告期与去年同期相比新增国外销售30,683,302.30 元,均为医药中间体类产品。你公司未列明代理销售和直销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以及海外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
请你公司:
(1)列示其他业务收入的主要内容,并结合公司主营产品类型、产品单价、销售模式、客户的获取方式、信用政策变化等,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2)说明代理销售、直销模式,以及国内外销售的收入确认政策、确认时点及其差异;
(3)说明海外销售的主要内容、客户获取方式、期后新增订单情况等;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公司海外销售业务执行的实质性审计程序,是否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公司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
的情形。
2、关于主要客户
你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动较为频繁,2020、2021 年的主要客户中,江西博腾药业有限公司、南京斯拜科生化实业有限公司未成为你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报告期内,上海益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为第一大客户,对其销售金额 45,154,312.89 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3,369,610.4 元。上海益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注册资
本 100 万元,实缴资本 0 元,自 2021 年起成为公司的前五大客户。
请你公司:
(1)说明公司前五大客户频繁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结合上海益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规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实际交付情况等,说明其是否具备相应的业务开展或承接能力,并列示公司与第一大客户合同签订情况、合同内容、交易价格、付款方式等,说明本期向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3、关于销售费用
2022 年,你公司销售费用发生额 74,116,713.76 元,同比上涨
15.61%,其中业务推广费 71,294,803.94 元,业务推广费占销售收入比例 22.23%。
请你公司说明业务推广费的主要内容,支付规模与相关销售情况是否匹配;业务推广费的主要支付对象与公司是否有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6 月 12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3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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