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孙滔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20
关于对孙滔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 1 -
2022 8
当事人:
孙滔, 男, 1967 年 2 月出生, 广东盈嘉科技工程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盈嘉)股东。
经查明, 孙滔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20 年 12 月 30 日, 股东孙滔账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ST 盈嘉股份 2,808,000 股,持股比例从 35.10%变动为 26.33%,
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5%、 30%时未暂停股票
交易。
孙滔的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权益变动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2 -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
出如下决定:
对孙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业务规则
相关规定,履行规范交易的义务。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重视
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
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及时
披露相应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2 年 1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