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4-06-11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修订稿)
康达股发字【2023】第 2968-2 号
二零二四年六月
目 录
释 义......3
正 文......6
一、关于本次定向发行主体合法合规性的补充意见......6
二、关于本次定向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补充意见......6三、关于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及是否为持股平台的
补充意见......12
四、关于本次定向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性的补充意见......12
五、关于本次定向发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的补充意见......13
六、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合法合规性的补充意见......14
七、关于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票限售安排合法合规性的补充意见......15
八、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的结论性意见......15
释 义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简称 含义
发行人、公司、大亚股份 指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定向发行、本次发行 指 公司拟定向发行不超过 1,500 万股(含 1,500 万股)公
司股票的行为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天风证券、主办券商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认购对象之一
三奕壹号 指 常熟三奕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定
向发行认购对象之一
和信会计师 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律师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定向发行指南》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
《公司治理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信息披露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适用指引第 1 号》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
《监管指引第 1 号》 指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