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0
证券代码:832459 证券简称:华澳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疆华澳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疆华澳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发来的《关于对新疆华澳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一部问询函【2023】第 0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高度重视“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和相关主体对“问询函”所述问题(下文以仿宋字体列出)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所述问题回复如下:
1 、关于回购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
你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披露《要约方式回购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回
购方案》),拟通过要约回购方式,以 1.40 元/股的价格,回购不超过 34,661,65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25.74%,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48,526,311.40 元。你公司解释回购价格参照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日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1.01元/股。
你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对在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发现董事兼总经理郭棣、董事兼财务总监史燕芬、董事
兼副总经理张戈、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杨永青、董事陈莉在 2023 年 8 月 17 日后分
别大额买入 859,827 股、16,410 股、98,510 股、236,800 股、164,750 股,买
入均价分别为 1.02 元/股、0.96 元/股、1.00 元/股、1.00 元/股、1.00 元/股,
均显著低于本次要约回购价格。
你公司于 2022 年 1 月至 4 月完成一轮要约回购,回购价格亦为 1.4 元/股,
回购股份数量 45,338,349 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25.19%,回购资金总额63,473,688.60 元。彼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日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1.68 元/股。
请你公司 :
(1)结合经营业绩、市场交易、行业估值等情况充分说明本次要约回购定价的合理性,你公司两次采用 1.4 元/股作为回购价格,是否存在市值管理行为 ;
回复: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由于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详
见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的经
营战略发生变动,即:由原生产混烃、液化气、稳定轻烃及化工原料等主要产品,逐步转化为以生产高端化工产品轻质白油和从事危化品仓储贸易。公司在面临经营环境重大变化的情况下,狠抓油品市场走势变化分析研究,不断调整经营策略,加强精细化管理、促进降本增效。2023 年度开始,化工产品贸易业务初见成效,
截止 2023 年 11 月末,公司贸易量 5.34 万吨,收入 27,048 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公司总资产为 813,652,383.87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资产为 644,949,608.71 元,资产负债率为 18.84%,流动比率为 2.54,货币资金为 55,081,571.90 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05,692,226.65 元,未分配利润为 134,684,578.30 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65,016,022.88 元。
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公司总资产为
677,598,943.61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资产为 611,236,279.74 元,资产负债率为 7.62%,流动比率为 5.33,货币资金为 8,369,449.43 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69,105,218.74 元,未分配利润为 100,901,793.16 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1,482,352.79 元。
2023 年上半年度较 2022 年度相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下降,流动比率增
加。但毛利率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上半年度主要由公司贸易业务产生收益,高端化工产品还未实现销售。
市场交易情况:公司自挂牌以后,交易较为活跃;最近 60 个交易日(2023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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