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9
证券代码:832459 证券简称:华澳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疆华澳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要
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为了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增强未来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指标,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由于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的经营战略发生变动。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发生变化,所需资本金将大量减少,化工产品物流贸易业务使得资金周转加速。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将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 180,000,000 股回购注销 80,000,000 股。公司在确保正常营运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分批次进行回购,并计划将总股本控制在100,000,000 股内,使公司总股本同现有经营模式及规模保持一致。
公司本轮回购如按计划全部完成,将总股本控制在 100,000,000 股内,即完成全
部权益结构调整。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要约方式回购。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为1.40元/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为1.01元,拟回购价格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报告、2022 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每股收益分别为
0.24 元、0.27 元、-0.09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分别为 7.57%、5.66%、-1.19%。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回报率,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实施本次回购。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每股 1.40 元,符合《回购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要约回购应当以固定价格实施的规定。定价原则和合理性如下:
1、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201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目前,公司的股票交易方式为
集合竞价方式。公司自挂牌以后,交易较为活跃;最近 60 个交易日(2023 年 8 月 4 日
-2023 年 12 月 7 日)成交量为 221.41 万股,成交额为 224.60 万元。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日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1.01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价格(1.40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决议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的 200%(2.02 元/股)。
综合上述情况,本次回购价格参照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
2、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 3.78 元和 4.79 元;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挂
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4.54 元。
3、公司前期发行价格
公司挂牌至今未进行过股票发行。
4、公司前期回购价格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至 4 月实施完成第一次股份要约回购事项,回购价格为 1.40 元
/股,回购股份为 45,338,349 股,回购资金总额 63,473,688.60 元,对应市净率 0.38 倍。
本次回购定价和前次回购定价依据对比情况如下:
依据 本次回购 前次回购
最近 60 个交易日成交量为 221.41 万 最近 60 个交易日成交量为 338.23 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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