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9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2459 证券简称:华澳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新疆华澳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郭棣、史燕芬、杨永青、张田新、张戈、陈莉
□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整改
√日常及其他股份回购
□同业竞争的承诺□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期限 1 年
承诺事项的内容 1、承诺不参与股份回购;2、对于所持有的流通股份,
自愿限售 1 年。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为保证股份回购实施的公平性,董事郭棣、史燕芬、
公告编号:2024-006
杨永青、张戈、陈莉,副总经理张田新,共 6 人已签
署承诺不参与本次股份回购。
二、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拟通过要约回购方式,以 1.40 元/股的价格,回购不超过 34,661,65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 25.74%,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48,526,311.40 元。公司对在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发现董事兼总经理郭棣、董事兼财务总监史燕芬、董事兼副总经理张戈、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杨永青、董事兼副总经理陈莉、副总经理张田新在 6 个月内以低于要约回购的价格买入股份。
为保证股份回购实施的公平性,董事郭棣、史燕芬、杨永青、张戈、陈莉,副总经理张田新,共 6 人承诺不参与本次股份回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已对增持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办理完成了股份限售,对于所持有的流通股份,自愿限售 1 年。
四、备查文件
1、承诺函
新疆华澳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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