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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1-12
公告编号:2021-036
证券代码:832455 证券简称:摘牌传视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因不能 按 期 披 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将被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停牌。
2021年10月1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对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终止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209号)。因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2020年年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公司对于股转公司作出的上述决定无异议,公司股票自2021年11月1日起复牌,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整理期限至2021年11月12日,并于至2021年11月15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代码为832455,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传视”,交易方式仍为集合竞价交易。
摘牌整理期间,公司于每个交易日前1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2021年11月12日系摘牌整理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整理期结束后,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1月15日终止挂牌。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公司股票将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公告编号:2021-036
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或者股东超过200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长:王欣,电话:13771897109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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