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6
东吴证券
关于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吴证券作为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视影视”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 是
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传视影视原定于2021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但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存在异常,无必要人员
开展年报编制工作。经与公司沟通确认,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含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也可能无法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
(含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无法按期披露年报的
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0〕152 号)等相关
规定,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受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数据库。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
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多次与传视影视相关人员联系,沟通年报披露事宜,且已将不按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可能存在的风险告知公司,并就公司情况及时上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主办券商已履行对传视影视的持续督导义务。传视影视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停牌、被终止挂牌风险,主办券商将继续关注公司情况及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吴证券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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