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7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32449 证券简称:恒宝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4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新利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含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15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及东莞恒宝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含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5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等日常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免担保。
(2)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8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具体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等日常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免担保。
(3)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1,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等日常业务。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位于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 105 号力合紫荆智能造中心 16 栋501 为上述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4)东莞恒宝通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2,2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具体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等日常业务。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提供东莞恒宝通名下的位于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 105 号力合紫荆智能造中心16 栋 101、201 为上述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需要,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1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
公告编号:2023-015
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拟以其名下的位于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 105 号力合紫荆智能造中心 16 栋 501 为上述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含子公司)以保证金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开立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经营资金周转结算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拟以保证金(或定期存款、定期存单)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质押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2,5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开展相关质押业务,授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议案表决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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