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03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2416 证券简称:华美精陶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潍坊华美精细技术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持有山东华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新材料”)51%的股权。公司出于业务规划和管理因素等方面考虑,拟向山东新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华美新材料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格每股 1.00 元,共计 510.00 万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华美新材料的股份。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79,081,486.65
元,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为 129,385,374.51 元。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华美新材料资产总额 4,649,999.61 元,净资产为 4,244,703.19 元,分别占
公告编号:2019-028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总资产的 2.60%、净资产的 3.28%。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比例的 30%,也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 50%以上,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山东新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
董事王明峰、宋乐洲、魏效曙均担任关联方山东新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因非关
联董事不足 3 人,直接提交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山东新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潍坊市坊子区工矿路
注册地址:潍坊市坊子区工矿路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明峰
实际控制人:王明峰
主营业务:粉煤灰墙体材料的生产、销售;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公告编号:2019-028
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温泉开发、利用;水上竞技娱乐;拓展训练;餐饮服
务;文化演艺。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关联关系:山东新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78.62%的股份,系公司的控
股股东。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山东华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坊城街办北大营街 3 号院内(坊子煤矿北井)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1、标的公司山东华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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