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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6-29
公告编号:2020-028
证券代码:832404 证券简称:兴邦光电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受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审计了兴邦光电 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0)第000333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邦光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兴邦光电公司 2019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由于财务报表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发表保留意见
公告编号:2020-028
公司在建工程二号厂房及二、三号宿舍楼 2019 年年初账面价值 4,246,951.86 元,
2019 年年末账面价值 4,246,951.86 元。公司未能提供上述在建工程预算及相关合同等资料,我们无法实施函证及其他审计程序,以确认建工程 2019 年年初及 2019 年年末账面价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6,850,335.10 元,占资产
总额的 5.26%,账面余额 7,696,623.90 元中应收曹志洪与叶玉堂个人借款分别2,000,000.00元和 2,037,696.20元,应收公司员工兰远建备用金 1,222,708.74元,应收公司员工邵万宏备用金 795,065.41 元,我们无法实施函证及其他替代审计程序,以确认以上其他应收款余额的真实性和可收回性以及是否构成关联方占用资金。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报表累计亏损
29,332,168.69 元;2019 年度亏损 6,095,727.17 元,2018 年度亏损 23,394,749.23 元 ;
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本期与多家供应商存在诉讼纠纷,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所述,公司与多家供应商达成民事调解书,但未能按照调解书约定还清所欠货款;公司 2019 年度由于公司资金紧张,未能给员工足额计提并交纳公积金和社保;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在欠缴税款的情况。截至 2020 年 6 月 25 日,公司处于失信被执行
状态。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兴邦光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财务报表对这一事项并未作出充分披露。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兴邦光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公告编号:2020-028
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二、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 映公司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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