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9
公告编号:2021-033
证券代码:832404 证券简称:兴邦光电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八次风险提
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按照规定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之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强制停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
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按要求披露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15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208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 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因公司未向全国股转系统提出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
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摘牌
整理期 为 10 个交易日,并将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
公告编号:2021-033
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兴邦”,证券代码仍为“832404”。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孙邦祥 联系电话:0797-3396058
主办券商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5-82531382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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