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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6-11
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832404 证券简称:兴邦光电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精选层公司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直接申请股票上市
□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存在强制停牌事项,强制停牌的事项内容属于应当申请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未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步披露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 R-1 日披露延期公告
√其他,具体内容为: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因公司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
公告编号:2021-014
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月 6 日起停牌。
二、停牌事项进展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股票强制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2021
年 6 月 1 日, 披露了《股票停牌事项变更公告(增加)》(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 2020 年报披露尚未完成,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暂无复牌日期。三、后续安排
□拟复牌 √拟继续停牌
由于 2020 年年报尚未披露及暂无主办券商,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本公司将尽快完成年报披露工作及聘请新的主办券商,积极推进相关事项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
截至目前,公司暂未联系到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准确评估投资价值,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无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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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