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3
公告编号:2023-026
证券代码:832402 证券简称:辉文生物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23),经事后审查发现部分表述内容存在歧义,公司对《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更正。更正部分以黑色楷体加粗的形式标注体现,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之“三、激励计划的等待期”中原表述内容如下:
“预留权益的等待期为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权益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分二期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24个月和36个月。(预留权益适用)”
修订后内容如下:
“预留权益的等待期为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权益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分二期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预留权益适用)”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授权
公告编号:2023-026
日、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之“四、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及行权安排”中原表述内容如下: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预留权益适用)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合计 - 100%
”
修订后内容如下: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预留权益适用)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合计 - 100%
”
三、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三)公司业绩指标(如适用)”中原表述内容如下:
“若预留权益在2023年9月30日前(含2023年9月30日)授予完成,则预留权益公司业绩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若预留权益在2023年10月1日后(含2023年10月1日)授予完成,则预留权益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考核指标均与首次授予时一致。”
修订后内容如下:
“公司预留权益拟于2023年10月1日后(含2023年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