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2296 证券简称:天维尔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天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要求,公司对长期挂账、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公司对核销的应收账款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本次核销应收账款 384,745.00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384,745.00 元;其他应收款 52,998.00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52,998.00 元。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均为账龄过长,经多种方式和渠道催收无果,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并确认无法收回,为客观体现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对上述坏账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本期损益和净资产产生影响。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符合事实,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
公告编号:2024-024
坏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董事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情况,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同时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认为坏账核销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坏账的核销。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监事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情况,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同时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监事会认为坏账核销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坏账的核销。同时建议管理层进一步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强应收账款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六、备查文件
1. 《天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决议》
2. 《天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天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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