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2283 证券简称:天丰电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理财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选择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国债 逆回购、报价式回购、收益凭证、货币基金、理财私募产品等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的产品,最高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四) 委托理财期限
理财投资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公告编号:2024-011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利
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会议应出席 7 人,实际出席 7
人。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数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回
避表决事项。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实际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将在授权范围内慎重选择理财产品,并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和评估,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11
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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