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01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32282 证券简称:智途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作出(2021)苏 10 破申 8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途科技”)的破产清算
(预重整)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1 日指定江苏华朋律师事务所担任智途公司管理人。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采用现场
会议方式召开,表决采取现场及会前提前纸质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议程
1、债权人会议主席介绍参会人员,宣布会议纪律
2、管理人作执行职务阶段工作报告
3、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4、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
5、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公告编号:2021-011
6、债权人会议主席宣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结束
三、表决情况
本次参会分为优先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分别对《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经表决,各表决组均通过了该事项。
四、风险提示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作出(2021)苏 10 破 6 之五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智途科技的《重整计划》,该《重整计划》开始实施后,重整投资人广州欣图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智途科技的唯一股东,智途科技将不符合新三板公司挂牌条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
管理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律师
2、联系电话:19951813677
3、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星耀天地商务楼 1 号楼 12 楼江苏华朋律师事务所
六、备查文件
《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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