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5
广州佳时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章程经广州佳时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六章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三节监事会决议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章通知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广州佳时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由广州市佳时达软件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四条 公司名称及住所
名称:广州佳时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 406 号之二 1305 房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3136.80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第十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
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循专业化、集约化的经营策略,以“高
品质、高效率”为思路,发挥公司各方面的优势,建立现代化高效率企业机
制,不断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使股东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通信设备零售;软件开发;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零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零售;集成电路制造;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代理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技术开发服务;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计算机房维护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呼叫中心;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
持股份的凭证。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
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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