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3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辅导工作报告(第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诺君安”)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并与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亚前海证券”、“辅导机构”)签署了辅导协议并向贵局办理
了辅导备案,已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完成贵局辅导备案受理和信息公示。东亚前
海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以及《关于北京辖区北交所拟上市公司辅导监管的有关通知》等相关规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2022 年第二季度)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东亚前海证券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赵洛迦、贾战战、汤钟博、张洁、张方敏、郭勇。其中,赵洛迦、贾战战为保荐代表人,赵洛迦为组长。
辅导小组成员变动情况: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新增张方敏、郭勇。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况。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为 2022 年第二季度(4-6 月),东亚前海证券按照辅导计划对诺君
安进行摸底尽职调查和日常辅导,主要工作方式有:1、持续对诺君安进行尽职调查;2、与申报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诺君安就申报进展及关注的问题事项进行沟通协调,并提出专业意见。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东亚前海证券在上一期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更深层次的现场尽职调查,并进一步搜集和整理诺君安相关资料,本期进行的尽职调查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查阅诺君安的工商底档及新三板挂牌申报审核公开资料;核查诺君安的财务与会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及规范经营情况;核查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核心技术情况;核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其任免情况,并协助完成董事会与监事会换届工作;确定募投项目及可行性等等。
同时,辅导机构加强与申报审计机构、法律顾问间的沟通,就尽调过程中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和提出专业意见,并督促诺君安持续规范经营和信息披露。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与东亚前海证券有序配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进度安排与开展各项尽职调查工作事项。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本辅导期初诺君安聘请有两名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期诺君安已另行聘请了 1 名具有财务背景的独立董事,诺君安已履行聘任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2、东亚前海证券联合申报审计机构和法律顾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于本辅导期间协助诺君安完善了挂牌期间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规则与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规则,诺君安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3、东亚前海证券结合诺君安现有业务发展现状、新产品开发进度及市场开拓进展、未来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等,协助辅导对象梳理、分析、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敦促辅导对象基本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启动相关备案程序的准备工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经与诺君安进行深入沟通,东亚前海证券协助其梳理、分析、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并初步完成了募投项目的确立。截至本辅导期末,募投项目尚未完成备案,辅导机构已敦促辅导对象启动募投项目备案的相关程序。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辅导机构将继续按照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开展辅导工作,通过组织自学或集中授课等方式,提高被辅导对象在规范公司治理、合规经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认知,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在辅导过程中,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诺君安实际情况按需、及时调整辅导方案和计划,以达到最佳的辅导效果。联合申报审计机构、法律顾问结合前期工作对辅导对象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协助诺君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提高内控管理水平,督促诺君安尽快落实发行上市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四、其他事项
本次辅导期间,诺君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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