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1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2247 证券简称:ST 晶品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苏州晶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苏州晶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130 号)、《关于对苏州晶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申方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295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7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6 月 3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全国股转公司监管执行部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苏州晶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高鞠 董监高 董事长
申方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且
公告编号:2022-013
不配合主办券商及全国股转公司核查工作,未按要求提供相应信息。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 2021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高鞠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申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苏州晶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高鞠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申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短缺等情况持续恶化,持续经营能力存疑。本次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目前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披露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短缺,持续经营能力存疑。本次纪律
公告编号:2022-013
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目前公司的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加强公司和相关人员对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苏州晶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130 号)
《关于对苏州晶品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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