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23
公告编号:2021-030
证券代码:832247 证券简称:ST 晶品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苏州晶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苏州晶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75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苏州晶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高鞠,时任公司董事长;申方,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1-030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时任董事长高鞠、时任董事会秘书申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6.2 条、6.3 条和《信息
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作出如下决定:给予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高鞠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申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事项对公司经营暂无显著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纪律处分及公开谴责未涉及到财务罚款,暂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公司向全体投资者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将以此为戒,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公告编号:2021-030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苏州晶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75 号)。
特此公告。
苏州晶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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