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森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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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29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2213 证券简称:双森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独立态度,经审阅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根据有关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相关规定,为有效监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挂牌公司发行股票的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专项账户,挂牌公司应当与主办券商、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完成主
办券商变更手续,主办券商由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未使用完,公司应与新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监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相关内容。
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兴斌、曹亮亮
2024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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