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3
公告编号:2023-054
证券代码:832213 证券简称:双森股份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申请总 额不超过 3,5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本次银行授信由关联方林清 松先生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泽国支行申 请贷款总额不超过 3,000.00 万元,授信期一年,由公司名下商标权及专利权质 押担保,并由关联方林清松先生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①《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暨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②《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泽国支行申请授信额
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四条:“挂 牌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 和资助等,可免于按照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本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三条,借款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 50%,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在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公告编号:2023-054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情形,属于董事会审议标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本 议案可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 无需出具独立意见。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林清松
住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水仓工业区腾蛟路 10 号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无需 向关联方支付对价。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无需 向关联方支付对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具体内容以双方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拓 展需要而由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提供的,交易的达成有助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 稳定公司资金周转,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日常经营 产生积极影响,将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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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拓 展需要而由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提供的,交易的达成有助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 稳定公司资金周转,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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