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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5-25
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温岭市双森不锈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名称及住所
公司名称: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Zhejiang Shuangsen Metal Technology Co.,Ltd.
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水仓工业区腾蛟路 10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04.2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遵循专业化、规模化的经营策略,建立现代化、科学化的企业机制,集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最用心的服务,努力创造超乎客户期望的价值;以“让身边的人越来越好”为使命,为股东创造最满意的投资回报,为员工创造最理想的事业平台,最终实现企业的经营理想与社会价值。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市政设施管理;新材料技术研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阀门和旋塞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埭头蔡村一区 160 号;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马家村 A 区 100 号)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公司的全部股
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和存管。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姓名(名称)、认购股份数、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发起人姓名 认购股份数 股权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名称) (万股)
林清松 950.00 95.00% 净资产 2014.8.31
林国兵 50.00 5.00% 净资产 2014.8.31
合计 1000.00 100.00% - -
2015 年 12 月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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