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30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832209 证券简称:新比克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曾亦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原住所“东莞市茶山镇茶山站前路 191 号 2
号楼”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站前路 342 号”,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告编号:2024-038
核准的地址表述为准。
因公司住所的变更,相应地需要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公司章程》
原规定“第五条 公司住所:东莞市茶山镇茶山站前路 191 号 2 号楼,邮政编码:
523399。”修改后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站前路 342 号,邮政编码:52339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董事会拟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 10:00 在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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